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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直播间对骂 法院认定侵犯名誉权
2022-07-29 09:23:05   
2022-07-29 09:23:05    来源:宁夏法治报

  近日,红寺堡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主播直播“对骂”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刘某与马某、李某是活跃在某平台的网络主播。2020年12月至今年3月,双方均在某平台发布作品,或在直播、直播间连麦他人时使用侮辱性语言辱骂对方,直播时有几十至几百人观看,并引发大量评论。刘某以马某、李某侵犯其名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审理过程中李某提出反诉,马某又以刘某某侵犯其名誉权另行提起诉讼。

  此案双方当事人均在某平台拥有众多粉丝,故意在公众网络平台有针对性地使用侮辱性言辞辱骂对方,贬损其人格,引发直播间观众发表不良评论或粉丝观看,刘某、马某、李某的行为不仅对对方社会评价造成影响,更污染了公众网络平台的健康环境,有悖公序良俗,有违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双方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影响范围、过错程度等因素,以及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判决双方立即停止侵害、在其直播的网络平台公开向对方赔礼道歉。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法官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主播也应当规范自身言行,做到文明直播、健康直播、守法直播。(通讯员 马宁)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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