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常可见车辆在进出停车场时未能被摄像头准确识别的场景,然而车主王某某因车牌号没有被识别便将摄像头损坏,最后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索赔。
今年3月,王某某驾驶一辆面包车进入金凤区某商业广场停车场时,因摄像头几次未能识别其驾驶车辆的车牌号,王某某一气之下将摄像头损坏。随后,物业公司对损坏的摄像头设施进行维修,并就此事起诉至金凤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某承担该笔财产损失及诉讼费用。
近日,金凤区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在庭前进行调解。法官向王某某宣讲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劝说物业公司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进行沟通协商。最终,经过努力,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王某某支付物业公司维修款1280元,王某某当庭履行完毕。(记者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