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被执行人王某某订购申请执行人黄某某的货物后,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6580元一直未付,且处于失联状态。法院依法将王某某的车辆查封,但案件没有全部执行到位。这次找到王某某,执行法官立即将其带回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你若不主动履行义务,我们会把你纳入失信惩戒人员名单,限制你的相关权利。”“你拖欠申请执行人的款项一拖就是4年,由于你,他的生意无法正常进行,对他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多不便……”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出发,引导被执行人换位思考。经过劝说,王某某意识到自己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带来的后果,请求给他一段时间回去准备资金。见此情况,执行法官同意让王某某回去准备。几天后,申请执行人反馈王某某向其支付6000元,仍有580元没有支付。
“就算只剩几百元的欠款,也是你必须履行的义务。”执行法官在电话里反复劝说王某某,言明利害关系。最终,王某某支付了剩余的580元。(通讯员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