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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民警“流血又流泪”
宁夏436人因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被追责
2019-01-02 07:08:27   
2019-01-02 07:08:27    来源:新消息报

  暴力干涉警察执法、酒驾冲撞交警……近年来,侵犯民警执法权威事件时有发生。日前,公安部制定发布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激励广大民警勇于作为、尽职担当。据悉,2018年,宁夏公安共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436人进行追责。 

  “警察是执法者,首先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面对各类袭警、扰警、辱警等违法犯罪,宁夏警方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完善各级公安机关维权委员会、维权律师团队和公检法维权通报会商机制,严肃查处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案件,有效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2018年12月29日,宁夏公安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公安厅维权委员会副主任谢永春说,《规定》明确,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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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指出,民警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不得作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据悉,2018年,自治区公安厅维权办共对全区35件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案件中的54名民警和辅警,发放抚慰金10.9万元。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宣传报道民警维权案(事)件典型案例,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诬告陷害民警、恶意投诉、妨碍执行公务以及扰乱公安机关办公秩序等辱警袭警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据统计,今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共对121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宁夏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办公室主任张荣介绍,下一步,将按《规定》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完善民警救助措施;加强民警执法安全教育,加大舆论正确引导,积极主动发挥维权作用,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做好应尽的职责。(记者  董静怡 实习生 高兴)

【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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