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5日银川市启动电动车注册登记试点工作以来,有读者通过报社热线电话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询问电动自行车的界定依据和标准,表达对于部分“电动自行车”不能挂牌登记的疑惑。7月20日,记者走访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邀请相关负责人为大家详细解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界定标准,以及驾乘相关车辆所需要满足的条件。
电动自行车生产“三个越来越”
为了片面追求速度和载重量等性能,一些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部分指标超出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规定,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外形极像摩托车,且有的安全性能较差,容易造成交通事故。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正式实施。此次银川市启动电动车注册登记试点工作,依据的正是这一标准。该标准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电池电压、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关键指标的设定,最大限度地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且清晰地区别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
为适应近年来人们出行范围的扩大、生活节奏加快并节省骑行者体力,电动自行车现行标准的最高车速为25公里/小时,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为55千克,电机功率为400瓦。而最高车速在25公里/小时到50公里/小时,电机功率400瓦至4000瓦之间的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电机功率大于4000瓦的则属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鉴于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现行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即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相区别,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部分市民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都符合要求的无脚踏‘电动自行车’这次未能挂牌登记,原因也在于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三车”考证与搭乘的规定不同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属性不同,对驾乘的要求也不同。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无需考取准驾资格。而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考取驾驶证F照;驾驶电动摩托车,则需要考取驾驶证E照。除三轮摩托车驾驶证D照可以向下覆盖E照,E照可以向下覆盖F照外,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想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都必须增驾。在搭载人员方面,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过渡期管理不等于免除法律责任
鉴于市场上仍有许多不符合现行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为实现管理的平稳过渡,对这部分车辆实行过渡期管理,发放白底黑字式样号牌,过渡期为2年,截至2024年4月。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过渡期管理并不能免除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且动力性能明显高于其他非机动车,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记者 陈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