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成本低、群体大,治理难度大,处罚、警示效果不明显,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困扰公安交管部门的难题之一。今年以来,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一大队在纠正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骑行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同时,将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于工作始终,取得良好效果。
“这位女士,请停车。”“交警同志,我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近日,在吴忠市利通区胜利东街,一大队辅警薛琛将一名逆向骑行电动车的女士拦下。“虽然你在非机动车道骑行,但非机动车应靠右正向骑行,按照相关规定,需罚款10元。”听到交警的话,刘女士掏出一张10元纸币准备缴纳罚款。“我们现场不收罚款,请您于15天内前往就近任意一家银行缴纳,谢谢配合。”收回现金后,刘某接过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按照交警指引,骑车从正确行进方向离开。
“大妈,骑行电动自行车应走非机动车道,您刚才不仅在机动车道内骑行,通过路口时还闯红灯。”15时25分,在利通区利通街与吴灵路路口,马某被薛琛拦下。“您的头盔呢?”“在家没戴。”“骑行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样才能起到安全保障。”在对马某进行10分钟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后,薛琛依法告知马某的违规行为并开具罚单。
“天色已晚,请打开车灯,这样才能更好地看清路面。”17时许,薛琛和同事在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纠的同时,不忘提醒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打开前照明灯,照亮前行道路。发现不少骑行人佩戴头盔却未系好扣带时,他又上前帮助骑行人一一系好。
“交通违法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一位市民表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看似是小事,可一时的麻痹大意容易酿成大祸,将自己与他人置于危险境地,得不偿失。3个小时内,交管一大队民警辅警纠正、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50人次,过往市民为交警部门倾力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点赞。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比例非常高,不戴头盔很危险,给你们看一段警示教育片。”日前,该大队大队长孔志勇在拦下一名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后,将其请到街头宣传教育点观看电动车交通事故警示片,希望惨痛的事故能唤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今年以来,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一大队启动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现场劝导活动,依托交警岗亭宣传教育点,打造教育、宣传、学习“三位一体”宣传新模式,拓宽交通安全教育新路径。同时,在新世纪商厦门口、国贸商厦门口、信邦电器路口开展骑行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指引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群众接受宣教教育,并签订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承诺书和文明交通现场教育学习单,确保今后安全文明出行。“这样的教育方式令人印象深刻,下次就不会忘记戴头盔了。”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女士签订安全骑行承诺书后感慨地说。
“交通严管最终目的是预防交通事故。今后,一大队将进一步加强道路巡逻管控,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强力推进交通秩序整治有序开展。同时,强化宣传警示,积极营造浓厚的执法氛围。主动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孔志勇说。(记者 刘炳宇 文/图)
近日,该大队民警辅警现场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