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鬼探头”,通俗来讲,就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从路边突然窜出其他车辆或行人,司机避让不及时,往往造成车伤人亡的惨剧。
男子“鬼探头”被撞伤负全责
7月13日19时23分许,刘某驾车沿银川市西夏区文昌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西路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
接警后,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西夏区交警一大队民警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发现王某骑车闯红灯时,由北向南的机动车正好按照绿灯开始通行。发现突然闯入车流的王某后,邻近两个车道的驾驶员均采取避让措施。但因处于盲区,驾驶员刘某并未观察到“鬼探头”式出现的王某,于是发生了碰撞,好在王某伤势并不严重。
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
行人不走斑马线被撞飞
7月12日17时25分许,李某某驾车沿黄河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亲水南大街路口时,陈某某一路小跑,突然从距离斑马线50米左右的机动车道冲入车流中,致使驾驶员李某某在行驶的过程中视线受阻,没能及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将行人陈某某瞬间撞飞,造成陈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交警提示:要真正避免“鬼探头”出现,最根本在于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通过路口时注意观察车辆状况,不穿行车流,不跨越护栏。(记者 李毓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