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10时,李某某报警称,有人在某网络直播平台对其和丈夫进行污蔑、诽谤。接到警情后,新区派出所立刻展开调查。经查,7月19日晚,违法嫌疑人在某网络直播平台随意捏造事实,污蔑报警人李某某及其丈夫妥某某,部分网民将该视频录屏转发,给受害人李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
办案民警很快查到违法行为人相关信息,确定贺兰县的杨某某有作案嫌疑。7月24日,针对违法事实,办案民警依法将杨某某传唤到案,嫌疑人杨某某对其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马琳 通讯员 马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