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解答律师:苏玲丽
宁夏北民太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毕业于北方民族大学,执业期间办理民事、行政、刑事等多个领域诉讼业务以及法律咨询,擅长民间借贷和劳动争议类案件。
读者陈先生问:10月16日下午,我在一银行门口临时停车被交警贴条,标明违反《交通安全法》第56条,罚款100元。但宁夏交警121236401手机短信平台通知:因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罚款100扣3分,和交警现场处罚不一致,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苏玲丽律师: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此如果当事人不服罚款,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若对于行政复议仍有议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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