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经过吴忠市、利通区两级公安机关历时1年5个月的侦查工作,依法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郭某某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逐步形成了以郭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马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严重危害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该案共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52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打击报复证人、窝藏罪9项罪名,涉及刑事案件27起、行政违法和其他事件34起。
为确保此案开庭审理顺利进行,由吴忠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武警、消防、卫生、供电等部门召开专案庭审指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立了专案指挥领导小组,制定专案庭审总体方案及相关子方案并细化分工。为确保庭审安全、保障庭审工作顺进行,吴忠市、利通区两级公安机关共出动133名警力负责押解执勤工作。
该案预计将连续审理7-10天,庭审结束后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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