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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欲做“摸金校尉”原来只是“挖坑田鼠”
警方提醒:盗掘古墓,国法不容,切勿糊涂,悔恨终生
2018-08-03 08:42:43   
2018-08-03 08:42:43    来源:宁夏日报

  近日,青铜峡警方抓获了几个“盗墓贼”,然而这几个“盗墓贼”辛辛苦苦、挥汗如雨挖出的居然是废弃旧坑道,令人又气又笑。

  7月30日下午,青铜峡市公安局邵岗派出所接到报警:邵岗镇同富村西南方向,有人向地下打洞挖掘,怀疑是偷盗古墓的违法行为,要求调查处理。接报后,邵岗派出所与青铜峡市文物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决定派民警和文物所工作人员前往挖掘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7月31日,派出所民警和文物所工作人员赶到事发现场,当场抓获两名正在打洞挖掘的嫌疑人员,另外两名嫌疑人逃脱。

  经嫌疑人交代,他们几天前发现山头上有几个挖掘好的坑道,以为是文物部门要开挖古墓,便纠集他人抢先打洞挖掘。盛夏时节,这伙盗墓贼顶着高温酷暑,整整挖了两天,挖掘深度近11米。但直到被民警抓获,他们也没见着古墓。经过警方和自治区文物部门调查,原来,那几个坑道是某单位多年前挖掘的,该处没有古墓,也不属于文物保护区域。目前,两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已被邵岗派出所训诫后放回。

  青铜峡警方提醒:根据《刑法》第328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只要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不管是否盗得古文物或陪葬品,即入刑。现实版的“盗墓笔记”,绝非俊男靓女们在电视电影里演绎的传奇,而是国法不容的重罪。广大盗墓小说爱好者,要区分小说与现实,不要一时糊涂误入“摸金校尉”歧途,悔恨终生。(记者 陈华)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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