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2日晚,被害人李某某和张某某、高某某、闫某某一起喝酒,酒后4人一起到李某某家中休息。次日中午,李某某起床后发现衣服口袋中的1万元现金不见了,朋友张某某也没了踪影,李某某打电话联系张某某,但对方一直不接电话。而后李某某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找到张某某询问,张某某承认是他拿走了1万元现金,并称是有困难才偷了钱。
案发后,张某某退赃2000元,其余的钱则已经被其挥霍。(记者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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