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2019-10-11 06:48:34
2019-10-11 06:48:34 来源:
新消息报
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潜逃10年,终究难逃法律制裁。10月10日,记者从银川市检察院获悉,杨某甲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8年1月23日,杨某甲与杨某乙(已判刑)、马某某(已判刑)来到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松德沟,帮助杨某乙等人将非法捕猎的8只岩羊、1只赤狐运至姚汝公路边并装到刘某某(已判刑)驾驶的轿车上,后几人乘坐该车辆离开案发现场。当车辆行驶到汝箕沟收费站时,被办案民警当场查获,马某某、刘某某被当场被抓获,杨某乙、杨某甲下车逃走,杨某乙被抓获但杨某甲潜逃。
2018年12月18日,杨某甲被抓获归案。(记者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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