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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七大专项整治“亮”出硬核成绩单
2019-12-06 07:45:49   
2019-12-06 07:45:49    来源:新消息报

  问题导向

  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宁夏药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药品流通环节“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6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 

  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各市县局集中5个月时间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据统计,全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40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0份,当场给予行政处罚(含警告)186件,立案查处77件,累计罚没款25.52万元,收回GSP证书5个,撤销GSP证书3个,查实“挂证”执业药师5人,公开曝光2人,共有84名执业药师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通过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化解风险

  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圆满完成

  自治区药监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在全区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已圆满完成。 

  专项行动整治对象是全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要是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民营医院、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重点是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无证经营使用药品、经营使用假劣药品、违法违规销售、使用药品和疫苗流通、接种违法行为等5个方面。期间,全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90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74份,当场给予行政处罚(含警告)248件,立案查处229件,累计罚没款120.58万元。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风险,确保了我区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发展。

  关注热点

  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宣称行为

  针对市场销售的一些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EGF”、干细胞等内容、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开展了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违法宣称清查工作。对我区备案的327个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进行检查,对备案平台中不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范围的产品备案信息进行清理,采取网上备案品种清查和生产企业自查的方式对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产的91个品种逐一检查,没有发现违法情况。对全区化妆品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宣称“药妆”、“EGF”、干细胞的化妆品一律下架封存,查清产品供货渠道。 

  清查工作中出动执法人员1108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100家,对3家违法宣称“药妆”的经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对143盒标识“EGF”、34盒标识“药妆”、18盒无中文标识的违法产品进行下架封存,有效净化了化妆品市场。

  回应关切

  规范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

  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网络销售化妆品行为,自治区药监局今年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 

  通过网上搜索,全区有网络销售化妆品行为的企业12家,其中:第三方平台入网销售化妆品经营企业2家,企业自营网站10家。经实地排查,自营网站企业中有2家为本地化妆品生产企业,1家只做本企业产品宣传,1家网站已停用;另外8家原为化妆品经营企业注册,现已成僵尸网站。在摸清网络销售者底数的同时,对2家入网企业和1家生产企业网页进行了检查。经排查清理,尚未发现网上销售假冒、无证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违法产品;也未发现有宣称功效、冒用其他生产企业信息、冒用其他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等违法行为。

  聚焦问题

  整治发用化妆品市场

  2019年,自治区药监局聚焦社会反映的染发剂、烫发剂等发用化妆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从4月开始在全区范围组织实施为期6个月的“靓发行动”,对育发、染发、烫发、洗发、护发、养发等发用化妆品市场开展专项整治。 

  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大中型美发场所、育发专营店、植物染发养发店、美容美发店、理发店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五查一规范”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无产品名称、无生产企业和无生产许可证的“三无”发用化妆品,以及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全区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012家,责令限期整改323家,现场监督销毁过期产品853盒(瓶),没收问题产品483盒(瓶),对17批次不合格染发产品进行了核查处置,立案25起,罚没金额26550元。通过实施“靓发行动”,规范了经营行为,有效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

  严格执法

  医疗器械“清网”专项行动  净化市场

  2019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强化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网络营销秩序,推动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620家。2018年以来,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已发布并推送的19期650余个违法违规线索中,均未涉及宁夏企业。 

  行动突出问题导向,严格开展“清网”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排查各类经营企业258家,检查涉及网络销售备案企业139家,约谈9家企业,对存在擅自变更注册地址等问题的5家备案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从事网络销售但未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9家经营企业当场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下线,对2家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指导规范。通过检查规范,已有5家企业主动取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我区医疗器械网络营销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

  有的放矢

  深入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药监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578人次,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4358家次,其中,现场检查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次,经营企业1959家次,使用单位2393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44份,对52家企业(单位)予以警告,立案查办63件,罚没款141.79万元,依法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6个、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经营凭证12个。 

  通过监督检查,实现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有效保障了全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的质量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记者 白静)

【编辑】:杨兆莲
【责任编辑】:杨兆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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