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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专卖许可制度
男子倒卖香烟获刑5年
2020-11-06 07:20:16   
2020-11-06 07:20:16    来源:新消息报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违反了烟草专卖许可制度,非法销售烟草被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今年1月,张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从银川市西夏区、兴庆区、宁东镇收购苏烟、中华、黄金叶、黄鹤楼等高档香烟,先后多次向银川市新华东路、利群东路某烟酒行销售,从中赚取差价。1月13日17时许,当张某某再次在西夏区、兴庆区等地采购各类香烟118条,准备出售时,在宁东镇高速公路路口被依法查获。 

  经鉴定,张某某多次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的各类香烟共计价值25.228万元。审判机关认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非法经营数额达25.22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张某某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被行政处罚,依法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黄英)

【编辑】:姚振国
【责任编辑】:姚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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