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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后上吐下泻,都是虾尾惹的祸?
2021-01-29 09:26:01   
2021-01-29 09:26:01    来源:新消息报

  1月13日晚,银川市民蒲女士在贺兰一家餐厅吃完晚饭后,肚子疼了一夜,次日白天因难受未进食,晚上开始上吐下泻,在诊所就诊后被诊断为吃不洁食物引起上述症状。此后蒲女士要求餐厅赔偿3000元损失。而餐厅认为,蒲女士应拿出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不能单凭诊所的一张诊断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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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就餐后上吐下泻

  蒲女士称,13日晚8点,她从银川市区赶赴贺兰县朝阳北街马吉时尚火锅与前同事聚餐。由于去的比较晚,他人已基本吃完了火锅,蒲女士单点了辣爆虾尾和凉拌牛蹄筋。“菜上桌后,我尝了一口辣爆虾尾,感觉味道不对,有股臭臭的味儿。”蒲女士说,当时她喊了服务员并说这道菜味道不对,服务员则称他们店的食材新鲜,不会有问题。随后,蒲女士又吃了几口牛蹄筋。当晚9点多,蒲女士将剩余的辣爆虾尾和凉拌牛蹄筋打包带走,与前同事分别回家。 

  未料,回家后蒲女士肚子疼了一夜。“我想着扛一扛会好些。”1月27日,蒲女士告诉记者,14日白天,她没胃口未吃东西,直到晚上才做了点素面,谁料吃了几口后开始上吐下泻,最后基本是几分钟跑一趟厕所。1月15日早晨,蒲女士丈夫见她脸色发白,赶紧将她送到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附近的诊所。该诊所医生诊断蒲女士为吃不洁食物引起上吐下泻,胃痛不能进食怀疑是反复呕吐导致胃黏膜脱落。随后蒲女士在该诊所连续吊针3天,并在家休息了一星期。 

  记者采访时,蒲女士还介绍,13日晚陪她一块儿吃了辣爆虾尾的同事当晚也拉肚子,跑了一夜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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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厅:索赔要拿医院诊断证明

  蒲女士的女儿小马认为,母亲吃了一顿饭遭了这么大的罪,诊所诊断证明为餐厅食物有问题导致上吐下泻,便要求火锅店赔偿母亲的损失。 

  1月15日,小马跟马吉时尚火锅的老板娘电话沟通了蒲女士在该店吃饭后上吐下泻疑似食物中毒一事。16日,老板娘潘女士带了牛奶、水果探望了蒲女士。蒲女士表示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好,后续由女儿小马处理。1月17日,小马通过手机短信与潘女士沟通,提出火锅店赔偿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3000元。潘女士对小马提出的赔偿要求未给予回应。 

  对该事件潘女士认为,蒲女士当晚就餐时,火锅店共出了三四份辣爆虾尾,其他桌客人均安然无恙。况且,海鲜本身容易变质,一般食物中毒的话几个小时内身体就会发生反应,而蒲女士将那道菜打包带走后,发生上吐下泻的时间是间隔了一晚。“最重要的是,蒲女士家人说她食物中毒,必须拿出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是她本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的检测证明是辣爆虾尾这道菜出问题了。”潘女士认为,蒲女士本来身体较弱,她的胃黏膜脱落应该是长期饮食不规律造成的,不能简单粗暴的归结为一道菜吃出来的。潘女士还告诉记者,这家餐厅开了6年,食材把关向来严格。“仅凭一张诊所的诊断就说是食物中毒,这样来索赔,我个人认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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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错失最佳取证时机

  1月28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习岗市场监督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介绍,一般疑似食物中毒的投诉,进食几小时当事人身体有状况后,应迅速到县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确诊后医院通知当地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则会通知市场监管方,第一时间去就餐地取证,确定食物中毒原因。他们接手该案件时间为19日,离14日有症状已经5天,已丧失了取证的最佳时机。蒲女士手头仅有的诊所诊断证明没有法律效力,而且蒲女士在火锅店就餐后出现症状又间隔了一晚,不能直接证明是火锅店食物有问题导致她的身体受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先后4次与火锅店老板娘沟通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调解无效,他们将终止调解,建议投诉人走司法途径,“到法院起诉,谁主张谁举证,投诉人仍然要拿出有力证据,法官才能支持他们的诉求。” 

  记者就此咨询了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善鹏。李善鹏建议:当事人外出就餐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就医,并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诊断证明和证据,市场监管部门终止调解后,以便诉诸司法途径时能够赢了官司弥补损失。 

  目前,蒲女士家人与火锅店负责人就吃不洁食物引起上吐下泻一事仍未达成一致处理办法。(记者 张艳丽 文/图)

蒲女士就餐餐厅。&&

蒲女士就餐餐厅。

【编辑】:石卿
【责任编辑】:石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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