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丁先生询问:我和妻子结婚10年,单位一直给我缴存住房公积金,妻子没有住房公积金。现在打算离婚,请问我的住房公积金会不会分割?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芮乐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丁先生的住房公积金虽在他的名下,但在离婚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跑腿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