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宁夏某商贸公司负责人谢某报案,称其公司员工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13万余元,至今无法联系,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民警经调查发现,李某系该公司业务员,利用给超市、单位配送货物的机会,收取货款后,部分上交公司,部分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和信用卡倒账。同时为稳固客户,获得更多销售额,他还自行免去部分客户的货款。随后,民警联系李某及家人规劝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23年3月4日,在民警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李某主动投案自首。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吴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