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提出了“强化创新驱动战略引领作用”“打造区域有影响力的创新中心”等一系列要求,为我区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引领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时期,我区既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攻坚期,也迎来了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战略机遇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区上下要将创新置于发展战略的核心地位,多维度发力,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治理体系、制度设计和环境保障,打造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创新要素顺畅流动的良好创新生态,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着力构建有利于创新的治理体系。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在自治区层面建立创新治理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及多元创新主体的参与和互动,建立创新治理联动机制,形成全区上下联动进行创新治理的效应,保证创新治理体系的有效建立,进一步提高创新体系运行效率。二是要进一步明晰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中介组织在创新治理体系中的职责与作用。我区各级政府要主动转变科技管理理念、手段、途径和模式,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建设面向创新需求的科技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同时要加快构建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政策环境,加强创新政策评估督查与绩效评价,搭建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治理体系框架,更好发挥政府推进创新的主导作用;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加强创新资源统筹,更好发挥自身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行业骨干企业更应主动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的深度融合;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勇于破除行政化和同质化顽疾,构建公平、自由、包容的科研环境氛围,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潜能的同时,逐步加强自身的知识创新能力、基础研究能力、战略创新能力以及与企业的协同创新能力;金融机构和中介组织要做好协调员和服务员。
着力优化有利于创新的制度设计。一是要以政策创新为引导,围绕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的创新生态体系,在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企业引育等方面完善相应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软环境。二是积极培育适合创新的生态机制,健全人才培育储备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透明的规则以及开放的市场,促进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为此,首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创新人才培育储备机制。紧紧围绕我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创新需求,辅之以相应的税收优惠、特殊奖励、年薪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具有国际视野和产业化能力的领军人才、企业急需的应用型高科技创新人才、创新型企业家及学科前沿团队的引进力度,打通人才便捷流动、优化配置的通道,消除“身份标签”,促进创新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合理流动,逐步提升创新的内生动力;建立多层次创新成果评价与奖励制度,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科学的绩效评估,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切实把拔尖人才配置到最佳岗位;在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赋予高校、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松绑,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潜能,促进创新成果多点迸发突破。其次,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体系,需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双轮驱动。其中,健全的技术市场交易制度、明确的技术市场交易准则以及市场主体权利的保障,是市场有效配置创新要素和资源的前提。为此,在当前我区强化创新驱动战略引领作用的背景下,相关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技术市场交易监管力度,切实构建起“保护严密、执法有力、服务便利”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效降低创新成本、化解创新风险,使各类创新要素“引得来”“安得下”。
着力提供有利于创新的环境保障。一是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创新的科研环境。我区各市县要继续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科技运行机制,打造良好的区域科研环境,强化科技创新源头供给能力;增加科研投入强度,逐年加大研究开发资金的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创新的服务环境。我区各级政府应持续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技术中介服务市场,逐步建立功能完备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在全区范围内搭建科技创新服务网络平台,构建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创新组织机制;建设各类综合孵化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产业园等的建设,形成“研发—转化—生产”的良性循环发展体系。三是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创新的金融环境。我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科技金融体系改革,完善相关金融政策,筹建区域性科技银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制度,通过“政府+保险+银行”的风险共担模式,为企业创新失败提供风险补偿,降低中小微企业因创新失败而破产的风险;着眼企业创新主体的前瞻性需求,成立政策性创新融资担保公司和政策性创新征信服务公司,同时引进区外的专业投资机构不断充实创投体系,设立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建立与企业创新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打造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多种金融工具并举的科技金融服务链,打造良好的创新金融生态。
(执笔:刘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