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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保障
2023-05-29 09:56:58   
2023-05-29 09:56:58    来源:宁夏日报

  《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收录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一文,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的一部分。在这篇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必须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一新论断新表述,指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法治逻辑,提升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规范功能和社会作用,使法治保障的维度进一步彰显。

  正确把握法治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紧密关系

  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治理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现代化建设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二者在功能上相互促进、在任务上相互补充,是局部与整体、手段与目标的关系。法治建设从属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目标,必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总体战略部署下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法治建设。

  法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论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还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是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和稳定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现代法治具有可预期性、可操作性和可救济性,可以为国家治理提供良法价值、创新善治机制,是构建现代国家制度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石。只有注重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价值,不断提高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质量,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美好追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也才能科学定型、规范有序。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治的新需求。现代化建设对高质量法治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公平正义价值理念为基准,以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格局完全形成为目标。现代化建设十分强调法治中的“法”必须是反映人民利益的良好法律,“治”也必须是维护人民权利的优良治理。具体而言,就是对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强化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提出新要求;对彰显依法行政为民底色,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出新要求;对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新要求;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出新要求。

  更好发挥法治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保障作用

  法治既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当前,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有效促进制度与治理有机统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集成。

  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保障作用。固根本,就是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指导地位不动摇,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固根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的根本,固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的根本,有效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更好发挥法治稳预期的保障作用。稳预期,就是要通过加强立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加强法治文化、完善党内法规,持续提升法治建设的品质;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更好发挥法治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利长远,就是要把法治作为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华民族千秋万代之长远,利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之长远。要着眼长远,以良法善治引领、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行稳致远。

  不断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经验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每前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发展的开放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要把人民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领域;要用普遍联系观点定位法治、全面系统观点践行法治、发展变化观点建设法治;要使法治建设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契合现实生活实际,顺应宏伟目标实现;要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为解决共同面临的法治问题提供新方案、作出新贡献。

  强化法治建设的领导力量。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把正确处理好党法之间的关系作为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有效实现党对法治建设各项重大问题的领导和推动。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

  走好法治建设的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凝结着中国近代以来百余年的上下求索、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艰辛探索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功实践。对此,我们要有自信、底气和定力。走好这条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明确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要把准立法重要方向,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执笔:周晓军)

  单位:宁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编辑】:赵虎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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