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本次新修订的非遗条例一大特色是,打破了非遗传承人“终身制”。条例中规定了非遗传承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对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传承人,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将非遗传承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写入法律十分有必要。一方面,非遗传承者是时代记忆的守护者,只有他们担起守正创新的使命,一丝不苟地做好文化传承工作,非遗文化才能走进百姓生活。一旦传承的脉络断了,“非遗”便会成为空有躯壳的“活化石”,逐渐失去“活在当下”的生命力。而另一方面,非遗传承人本身就应该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如果不能够起到培养后继之才、弘扬非遗文化的作用,又如何配得上“大师”的头衔?由此来看,自治区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打破非遗传承人“终身制”,也是出于对非遗技艺正常展示和长远发展的一种保护。
风物长宜放眼量。非遗文化虽然以某种物质形态呈现,但它背后所蕴含的文化精神在今天依然独具魅力。只要积极做好非遗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传统的非遗文化走进现代生活就能生机永续。(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