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居住的地方是否治安良好?吃进嘴里的东西是不是安全可靠?生病了去哪就医能得到最好的治疗……这些问题看似平淡无奇,无非就是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生老病死,却涵盖着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与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这些直接关乎群众安危冷暖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处理得不好,极易引发新的问题、激化新的矛盾,成为社会领域的风险隐患。
近年来,全区各地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社会建设成就显著,社会保障日益完善,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社会大局总体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下正是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易发、多发、频发,特别是在就业、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尤为如此。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的利益诉求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和问题。而问题一旦滋生,就有可能出现多个性质诉求相互叠加、多个利益群体相互联动,本来一个实际的利益诉求可能最终演变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问题。
“居安而念危,则终不危;操治而虑乱,则终不乱。”越是矛盾多发期就越要处理好社会风险问题。正如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其著作《千金方》中所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欲病,下工治已病”,社会治理也类似于治病救人,不仅要“哪里起了火,马上去哪里救火”,更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事先预测、及时预警、精准预防,才是最高明的社会治理。
所以,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各地各部门就要对可能出现的社会领域风险点了然于胸,做到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切实维护好社会大局稳定。既要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要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社会风险,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抓、都要硬,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尉迟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