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此消息一经公布,便引来各方关注,有人点赞也有人泼冷水。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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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深圳市推出强制休假制度,值得点赞,值得期许。
休假制度并非小事,于个人而言,事关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状态,从大处论,关系千万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着社会的人文关怀和政府的执政理念。虽然《劳动法》早已对“带薪休假”有过要求,但这一制度始终难以从文件变成现实。在此背景下,深圳市在休假制度前面加上了“强制”两字,并做出细节规定,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此举都让带薪休假离现实更近了一步,颇具突破、创新、示范意义。看到一直盼望的带薪休假制度有了新进展,各方纷纷点赞也就不足为奇了!
孟德斯鸠曾用“慈母般的眼神”形容民法对每个人的关怀,强制休假制度同样让人感到了温暖和关怀。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对民众意愿的倾听,都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期望类似顺应民意、造福公众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多,也希望这种能让社会更美好、更和谐的“强制”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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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休假当然好,可在现实中,有几分推行的现实性呢?
要知道,20多年前,“带薪休假”就写入了《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也有对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职工年休假天数的具体规定。然而,直到今天,这一制度的落实情况依然不尽如人意。在加班文化盛行的今天,“想休,但不让休、不敢休”,已经成为一些企业员工对制度虚置的调侃,带薪休假也因此成为了许多人可望不可及的梦。
而今,强制休假再度出台。虽然制度不设定在本地,却也让人疑惑:什么情况下需要强制休假?怎么个强制法?职工个体有能力和加班文化抗衡吗?如果缺少“强制”的内涵、力度与举措,缺乏落地落实的相应细则,即便是写入地方性法规的措施,恐怕也难逃流于形式、成为空置制度的结局。所以,假期不在名目多,而在落实落地落到位。少了这些,再吸引人眼球的法规制度,也难免给人一种虎头蛇尾、哄人开心的感觉,到头来,只是空欢喜一场罢了。
漫画 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