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在银川市北京路正源街路口等4处点位,将对行人通过路口而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在路口显示屏进行曝光。即一旦行人闯红灯,就会被摄像机抓现行,闯红灯的过程会即时上传路边大屏,公之于众,同时还将对违法行人给以警告或罚款30元。亲爱的读者,请扫描二维码,说说您对此事的见解吧。
正方:
“和红绿灯无关,凑够一堆人就可以走了”,这是网友们对“中国式过马路”的一种调侃。调侃之中不乏讽刺意味:尽管法律禁止了这么多年,但并没有止住行人闯红灯的脚步。
可见,规矩意识、文明行为的养成,单靠公德熏陶、道德说教、自我“觉醒”难以完成,依靠不长“钢牙”的法律规定也难以实现,必须通过强制手段加以引导,让不遵守规则的人付出“代价”,才是督促人们遵守规则的重要动力。
此次银川警方“放招”,通过在路口安装的行人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曝光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罚款,必将对一些不守规矩的人乱闯红灯的行为产生有力的震慑作用。当然,不管是曝光还是罚款,都不是目的,最终是为了“倒逼”市民不断提高文明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反方:
表面上看,自动抓拍设备的安装确实是整治行人闯红灯的一个有效方法,但是,有效的措施,也必须经得起考量。行人闯红灯同步曝光,真的合适吗?会不会有触犯公民隐私权的嫌疑?此外,程序是否适当?就像不法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后,必须经过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审理,最终由法院判决认定一样,行人闯了红灯,也应由交管部门依法作出认定后,才能处罚。在交管部门依法作出闯红灯行为违法的认定前,就将行人的头像冠以闯红灯名义予以公示,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笔者以为,利用设备抓拍最终只是“治标”,并不能够“治本”。如果说“神器”抓拍是助力“法治”,那么出行文明教育则属“德治”。只有德、法并举,二者合力,方能有效遏制包括行人闯红灯等在内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