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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宁夏样本”
2018-12-27 08:29:50   
2018-12-27 08:29:50    来源:宁夏法治报

  【刊头点睛】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12月26日,全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灵武市委政法委、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司法所、吴忠市人民检察院、隆德县、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交流发言。他们,是我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提供了一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宁夏样本”。本期,我们摘录其中部分“干货”,以飨读者,也为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借鉴和智慧。

<p>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党委书记司应源</p>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党委书记司应源

  镇北堡镇融入式党建亮眼 矛盾纠纷化解率97%以上

  突出党建引领,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坚持党委统领,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源动力。扩大党的覆盖,在源石酒庄、新牛山庄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党群活动服务站,织密综合治理网底,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大格局。发挥党员作用,以“融入式”党建为抓手,在各村成立功能党小组119个,发挥党员先富带后富和遵纪守法、劝说调解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过日、不出村,大事不过周、不出镇”。 

  聚焦机制创新,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创新成立综治工作信息中心。整合综治、信访、司法、土地、民政、武装6个部门资源,统一接待登记、统一归口分类、统一批转办理、统一化解矛盾、统一调解纠纷、统一事后随访,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全镇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7%以上,12345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结率达到100%。创新建立镇领导包村、村“两委”成员包组、中心户包片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治保、巡逻、普法、调解、帮教“五位一体”。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各村、酒庄、酒店等重点区域明查暗访36次,排查出不稳定因素5起,成功打击一起30人组织参与的大规模赌博犯罪活动。创新设立阳光谈心室,加强对扬言报复社会、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台账,做好入户随访、动态掌握、谈心交流、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及危机干预等工作,今年截至目前,共约谈刑满释放人员42人、社区戒毒人员8人,全镇未发生一起特殊人群肇事肇祸案事件。 

  强化工作保障,夯实矛盾纠纷化解根基。开展法律便民服务。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一村一律师,确保每村发生的矛盾纠纷经过法律过滤、通过司法处理和民事调解等多种渠道化解,切实从源头把控矛盾纠纷态势。壮大调解工作队伍。在各村聘请德高望重、文化水平较高、热心信访调解的老党员或村民担任调解员,全年通过信访调解员走村入户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5件,化解率达到100%。凝聚社会各方力量。督促辖区非公企业配置专业人员,着力解决企业就业、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指导各村成立志愿者义务巡逻队,每天在村巷道、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逻,全面排查隐患。营造依法治理环境。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八进”,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努力提升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意识。

<p>  灵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杜勇</p>

灵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杜勇

  “灵盾工程”为总揽 构建智慧高效综治中心

  近年来,灵武市以实施“灵盾工程”为总揽,以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社会治理服务新体系,实现了便民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走出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灵武路子。 

  信息化支撑,构建网络,打造综治中心“智慧大脑”。将“智慧灵武”建设和平安灵武建设深度融合,建设集政务便民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化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系统,通过“一号申请(12345便民热线)、一窗受理(社会事务调度中心)、一网通办(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网络)”,市、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系统纵向贯通、智慧公安等14个“智慧灵武”子系统横向联通,实现了社会事务从受理处置、督办考核到调度指挥的一体化、智能化。 

  规范化建设,联动融合,培育综治中心“强健四肢”。高标准建设灵武市级综治中心,设置“一办三中心”,即: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社会事务调度中心,统筹社会事务受理、派遣、处置、督办;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多部门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城乡网格管理、运行。8个乡镇(街道)、84个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群众诉求和纠纷调解“一站式办理、一条龙对接、一揽子解决”。建立了拆迁安置、物业管理等10个专业性调解组织,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多元调解。将全市城乡划分为1396个网格,“城乡有网、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建设标准化警务室24个,社区警务力量配备率100%,基层基础更加扎实。 

  常态化运行,强化保障,夯实综治中心“动力源泉”。明确了三级综治中心职责权限,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任,副书记担任第一副主任,司法所所长(副科级实职)担任专职副主任;派驻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兼任副主任;村(社区)书记担任村(社区)综治中心主任,社区民警兼任副主任,整合、吸纳综治、公安、司法、信访、法院、禁毒等相关部门入驻中心,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安排工作人员297名。综治中心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精细化服务,提升效能,突显综治中心“战斗堡垒”。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更高了,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降低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更快了。2018年,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7.51%,八类主要刑事案件下降20.69%,侵财类案件下降30%,盗窃案件下降36.81%,电信诈骗案件下降3.33%,未发生命案,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灵武市连续7年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2018年位列第84位,取得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双丰收。

<p>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司法所所长解景瑞 </p>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司法所所长解景瑞

  真抓实干群策群力 “枫桥经验”再育新芽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基础。“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针对辖区企业多、流动人口多等特点,在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地奔牛、西北煤机、西北骏马等企业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筑牢辖区人民调解“四张网”。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积极吸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法律或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政法、老战士、老教师等“五老人员”加入人民调解队伍;建立健全街道人民调解专家库;坚持“周例会、月学习、季培训”,不断提高辖区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截至目前,共成立人民调解组织12个,人民调解员136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3名。 

  排查在先,分类化解,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工作重点。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矛盾纠纷,主动报告辖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采取“1+2+x”调解工作模式,即1名街道领导担任组长+2名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X名律师、人民调解和街道相关人员”的联动联调。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合法途径解决,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转化、升级。2018年,累计开展摸排324次,收集线索137条,对排查出的71件矛盾纠纷积极调解,成功化解67件。 

  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实践创新。线下方面主要是: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头雁效应,在“三会一课”中将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精准扶贫、“枫桥经验”作为学习内容。街道党员、志愿者、“两代表一委员”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宣讲方针政策、反映社情民意。线上方面主要是: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律品”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平台、QQ视频咨询平台、微信咨询平台等新媒体新功能,为辖区居民提供在线咨询、留言咨询、法律宣传、法律解答、法援申请、人民调解申请等精准的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普治并举,狠抓落实,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基本保障。管控重点人。依托“智慧司法”大数据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动态管控,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及时核查,重点人员实现“必接必送”。参与重点活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梳理辖区线索,及时做好汇报。做实重点事。大力推进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完善村委会自治议事规则,协同村第一书记、律师参与“村民议事厅”,不断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创新普法载体。引导辖区居民逐渐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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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国武

  充分运用公开审查机制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近年来,吴忠市检察院积极作为,主动履职,综合运用公开审查机制公开审查申诉案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充分发挥了公开审查的减压促和作用,努力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2016年以来,共公开审查控告申诉案件16件,当场息诉罢访7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健全机制,公开审查长效化。建立公开机制。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关于“双助理”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等,充分发挥律师、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力量,以其专业化、中立性引导申诉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严格把握标准。不断提升公开审查办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组建办案团队,办案工作专业化。发挥团队优势。为切实提高刑事申诉案件化解质效,结合各院力量配备、办案特长、案件类型,抽调市县两级控申部门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推行重大信访风险案件公开审查集中办理机制,根据信访人员诉求所属的业务类别,充分考虑当事人意愿,由原公诉、侦监等部门承办人参与公开审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共同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注重上下联动,确保公开审查质量。 

  注重多方参与,矛盾化解多元化。协调律师参与。明确凡是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可能导入刑事申诉程序的案件,检察人员都应告知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义务,检察人员对于申诉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的,通过建议及时为申诉人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或者为其指定律师参与代理。邀请多方参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对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评析、旁听监督,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申诉理由等方面发表意见、建议,对息诉罢访起到了积极作用。坚持以案释法。将释法说理贯穿在办案全过程,案件受理后,向申诉人讲解案件涉及罪名、证据情况,让申诉人了解案件的法律适用;复查终结后,通过讲解指导案例让其明白同类型案件适用刑法的统一性;复查答复中,积极向申诉人讲解相关的法律解释,消除其对法律的误解,促其息诉息访。 

  实行阳光审查,办案监督规范化。加强办案监督,强化矛盾化解。加强个案“解剖麻雀式”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进办案单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从而在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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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安继海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25” 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

  基层组织联动调解,实现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源头管控、综合治理”的原则,隆德县构建“12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1”是落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2”是派出所和司法所积极介入,“5”是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村监会、警务专干五支力量,实现基层相关部门联动效应,延伸了综治力量神经末梢。“12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由乡镇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副书记具体督促落实,每周安排“5”支力量,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聚集发力,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并录入宁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每半月组织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并集中调处,对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民转刑案件每月上报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推送到县综治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律师、法官等共同参与化解。2018年9月,城关派出所在处警过程中发现辖区一建筑工地拖欠200余名农民工工资460余万元,存在聚集上访动向,随将信息及时录入并推送至城关镇政府,城关镇党委副书记牵头启动“125”机制,组织公安、人事、住建和施工单位进行调处,仅4天时间为农民工解决了全部欠款。 

  充分发挥调解队伍力量,拓展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对征地拆迁、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民间借贷等矛盾问题通过上门化解、包点化解、接访化解、包案化解、出警化解、诉讼化解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10月份,隆德县凤岭乡齐兴村第一书记和警务专干在每周例行排查时,发现村民齐某某妻子李某某携子出走,齐某某因情绪激愤扬言报复杀人,社区警务专干迅速将情况报乡政府,乡镇党委副书记及时启动“125”机制,聘请妇联干部、德高望重村民共同参与调解,双方当事人化解疑云,避免了一起刑事案件发生。 

  从行政调解到法治引导,盘活矛盾调解源头之水。法治宣传无盲点。善于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鲜活的案(事)例,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开展法律援助。在全面贯彻落实“一村一警”社区警务的基础上,将“一村一人民调解员”“一村一律师”“一村一法官”作为“125”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的补充力量,设立“法律诊所”,聘请职业法官、法援人员、调解员,在旅游高峰期、棚户区改造期轮流“坐诊”,靠前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律调工作站。通过群众推荐、法律援助指定等方式,择优选聘21名知名律师、法官、检察官作为第三方进驻律调工作站。 

  2018年,隆德县通过“125”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09起,化解率、履行率达到99.8%。全县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23.9%、18.4%。做到了老百姓满意、村社干部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促进了民风好转,促进了警民关系改善,促进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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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正智

  内挖潜能提质效 外联借力减纠纷    

  面对近年诉讼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形势,中卫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思维,于2016年10月提出遏制案件增量工作理念,围绕努力“把诉讼案件快速增长的势头降下来,把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升上去”目标,从“内挖潜能提质效,外联借力减纠纷”入手,制定多项措施加强诉讼调解,降低了案件增幅,增强了群众自我解决纠纷的能力,激活了社会组织纠纷化解功能,促进了审判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实现了为群众解困、为法院减压、为稳定出力、为治理献策、为和谐聚心的良好局面。 

  完善诉讼服务,打造资源共享“汇集点”。诉讼辅导日常化。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强化诉讼风险提示,提醒当事人细算诉讼带来的亲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五笔账”,持续宣传非诉解纷优势,引导当事人多元化解纠纷,减少非理性诉讼。案件分流梯级化。在依法立案前提下,尽量引导并促成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达成诉前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简单案件,由法官利用调解过程中查清的事实和固定的证据快速裁判,提高纠纷化解成效;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导入普通流程依法审理。调解主体多元化。牢固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充分调动综治部门、仲裁机构、行业协会、民间调解组织等形成纠纷化解合力。诉非衔接制度化。与市政府、司法局、仲裁委员会等联合出台多份诉非衔接制度文件,与医疗、交通、保险等专业调解组织建立工作对接机制,确保诉与非诉有序衔接、稳步推进。司法确认常态化。加强非诉调解协议制作的指导监督,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及时司法确认,给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聚焦审理全程,抓好纠纷化解“一条线”。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完善庭前调解。坚持诉中调解。促成执行和解。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市场风险对案件执行效果的影响,尽力促成当事人和解,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 

  融入社会治理,拓宽共治共享“辐射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助力“规则之治”。强化法治宣传。加强非诉解纷指导。注重服务大局。加强信息融合。实现综治信息共建共享,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防治。 

  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法院诉讼外化解纠纷2653件,涉案标的逾亿元,司法确认1129起;调撤诉讼案件10126件,占案件总数的23.5%,为群众节约诉讼费千万余元。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7%。2018年,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实现首次同比下降;沙坡头区法院柔远法庭保持了辖区连续5年无涉法涉诉信访的良好记录。遏制案件增量工作被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为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增长试点工作,纳入《2018年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全市法院通过大力开展诉讼调解,让纠纷化解在萌芽,让矛盾解决在基层,让诉讼回归于理性,群众预防和自我化解纠纷的能力显著增强,尊崇法律、信任法院、践行法治的风气在中卫逐渐形成。(记者 强永利 文/图)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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