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健康宁夏建设考核办法》,今后每年由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细则,对全区各市、县组织开展逐级考核,并列出了34条考核硬指标,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市县区党政领导将进行约谈。
自2016年我区出台《“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以来,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健康宁夏建设,健康宁夏建设17项核心指标中有9项已提前达到2020年发展目标,全区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但按照国家“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健康宁夏建设仍面临很多问题。对此,自治区政府出台《健康宁夏行动(2019-2030)》《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宁夏行动的实施意见》,并把健康宁夏行动中的123项具体指标进行细化,出台《健康宁夏建设考核办法》,列出了34项硬指标。
办法明确,考核按照因地制宜原则,针对县级考核,按照沿黄市辖区、沿黄县(市)和贫困县(区)三个层次进行。考核主要通过平时各部门监测、统计、评估和利用“互联网+”办法收集,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对于定性和难以通过信息化收集的指标数据,将依托第三方评估考核。
健康宁夏建设主要指标将纳入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并作为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