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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
你所关心的问题,医保部门详细解答
2019-11-15 06:39:23   
2019-11-15 06:39:23    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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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即将迎来大变化!11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医保政策通气会,宣布从明年起,我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实行自治区级统筹。记者就公众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方便大家了解。

  生育险和职工医保为何要合并?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提出“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要求,并要求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这项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开展。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负责人刘燕认为,两险合并强调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基金整体上的共济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据悉,对各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存在收不抵支的,可由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平;存在结余的,结转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账户。 

  生育保险是否会被取消? 

  刘燕强调,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的收入账户合并为一个账户,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 

  每一个险种对应不同的风险,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以后的生育风险面临加大的压力,因此生育保险还是会保留。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会不会受影响? 

  “现行生育保险待遇不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两险合并并不会改变当前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保障水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有关待遇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宁夏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宁夏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待遇项目执行。其中,由财政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产假期间仍享受原工资待遇和生育医疗待遇,不再享受生育津贴;其他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两类人群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此次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生育医疗待遇享受范围。刘燕介绍,这两类人群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两险合并后,单位缴费费率为8.8%,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然是2%,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仍按本人申报工资收入的10%一次性缴纳(原缴费标准不变)。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具备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其职工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终止妊娠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虽然无法参加生育保险,但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城乡居民可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意见》,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记者  安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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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提高

  11月14日的医保政策通气会上,还对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了进一步解读。《通知》明确,从2019年起,我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在2018年每人每年37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2元。此次增加的部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筹集,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个人无需再缴费。同时,还对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进行了具体调整。 

  统一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结合我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并兼顾地区间经济发展及医疗消费水平,2019年开始,我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银川市10000元、石嘴山市10000元、吴忠市9500元、中卫市9500元、固原市850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3000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今后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进行动态调整。 

  提高大病保险前三段支付比例 

  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一、二、三段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3%、1%,同步提高20种大病参保患者支付比例。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负责人刘燕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共分8段,此次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涉及前3段,后5段仍延续以前标准。具体调整后,8段支付比例全部达到60%以上,最高达到73%。 

  对于支付比例的提高为何只限于前三段,刘燕表示,“因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下的人群占报销总人次的99.56%。费用报销也主要集中在前3段,约占大病保险基金总量的95.41%。这样的政策效应将惠及多数参保患者,而且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上段的报销比例已达到61%-73%。” 

  此举是缓解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提高参保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个人就医费用负担。(记者  安小霞)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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