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20日起至5月31日,宁夏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得到100%安全处置,未发生医疗废物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6月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负责人说。
据了解,全区现有医废处置企业5家,分布于5个地级市,日处理能力30吨,年处置能力10950吨。1月20日起至5月31日,全区五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978.80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295.13吨。全区生态环境系统通过强化落实防控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医废处置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日产日清。
在巩固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方面,我区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落实医废规范处置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强化管理医废收集、暂存、交接、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确保疫情医废专人、专车管理,对疫情医疗废物实行单独登记管理,疫情医废产生点分类收集、医院内转运、暂存和集中处置交接信息层层登记,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防流失泄露。所有医疗废水严格落实“全消毒、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的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医疗废水达到相关标准。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和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处置医疗废水,有效防止二次污染。通过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压实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共享,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后一道防线”。(宁夏日报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