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定于11月中旬对自治区政务大厅进行维修维护改造,计划于2018年1月下旬初步完成维修改造任务。维修维护期间自治区政务大厅正常办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治区政务大厅维修维护改造工程采取分步滚动施工,从2017年11月13日起,大厅各办事窗口由1、2楼搬至3楼办公(自治区政务大厅地址: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请办事群众按相关指示标识到相应窗口办理有关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政务大厅维修维护期间,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服务电话: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处:0951-6982607,运行协调处:0951—6982626,咨询服务窗口:0951—6982600。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