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66号)精神,经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推荐、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确定同心县财政局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财政厅债务处二级主任科员刘洋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拟表彰对象的问题,可以通过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或财政厅人事与老干部处举报。
举报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表彰奖励办公室):0951—5099096
财政厅人事与老干部处:0951—5069406
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