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0〕32号)精神,经全区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研究,在2021年1月13日—17日公示的基础上,现需对如下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倪 萍(女)大武口区星海镇新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郭 状 盐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干部
魏 钊 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党委书记
马红元 原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褚月霞(女)泾源县香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24日起至28日止。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来访等形式实名向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并提供影响推荐的具体线索或证明材料,以便于核实;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反映人信息等严格保密。
电 话:0951-5099009 506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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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