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161 号),现将 2022年度工程系列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区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专业初级、中级、高级,下设四个子专业: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服务。
二、受理单位
宁夏通信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宁夏通信学会)负责组织职称资格初审、盲评、高级职称面试答辩及终评会等工作,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
三、申报条件
(一)事业单位申报比例。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
1.按照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20%申报。
2.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职数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
3.对突出贡献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符合人社部、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该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二)严格按照评审条件执行。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条件(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方式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宁人社规字〔2021〕16号)程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并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审核受理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登录“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网址:http://222.75.70.73:8001/zcps/)进行线上报名。申报人根据职称评审系列和层级选择评审活动(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在报名前完成网上注册)。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提出单位初审意见,并形成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网报信息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各级部门(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查核实,重点审查政治素质、申报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合格的,按程序提交宁夏通信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
(三)资格初审。评委会对通过审查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业绩及学术成果盲评。初审结果报自治区网信办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申报人员从事的工作岗位与所申报专业是否一致,复审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专家评审。评委员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高级职称将组织面试答辩。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宁夏通信学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申报安排
(一)申报时间。
1.网上报名:2022年7月8日—7月25日。
2.纸质材料:2022年7月15日—8月10日。
(二)资料报送。申报材料务必按《2022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系列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附件1)上报。
(三)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地址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申报要求
(一)年限规定。申报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及学历要求请参见各专业评审条件。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 2021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23号),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要按规定完成相应学时。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对于对以往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作为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四)论文及业绩成果要求。
1.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业绩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现职称且近五年内围绕工作实际撰写并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能集中体现本人的专业学术水平。
2.所提交的论文要在知网、万方等网站能够检索(学术内刊除外),宁夏通信学会对论文进行统一查重。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相似度不超过 30%(含),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相似度不超过 40%(含)。盲评为C等次的论文或业绩成果,不得提交职称评审会。
(五)职称转评
1.职称系列转评范围。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级别职称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2.转评要求。
(1)与所转换系列之间的专业基础理论相同或相近,一般应在拟转换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 1 年以上,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新岗位工作业绩,经单位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申请同一级别职称转评。
(2)对跨系列(专业)专业基础理论不同的,须按评审条件重新参加同级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
(3)经评委会确认和评审通过的人员,印发文件并换发职称证书。
3.任职年限要求。转换系列后从事相同和相近专业工作的,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转换系列前后经合并计算达到所转系列规定的任职年限后,中级申报副高须延长一年,副高申报正高须延长两年。
七、其他要求
(一)职称申报实行“谁审核、谁评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出具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非本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2.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3.未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推荐的;4.中央驻宁企事业单位、外省(区、市)驻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未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的;5.事业单位不符合岗位结构比例要求申报的;6.不按规定时间申报的;7.上年度参评未通过且本年度无新业绩的;8.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对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应留存相关证据并报人社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职称申报材料严格按规范填报。申报材料务必严格《2022年度工程系列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附件1)执行,所有填写资料均使用书面打印(意见签名除外)。申报人员要提供任现职以来的3000字左右个人业绩报告,单位盖章。报告内容参照工程系列(高级)素质能力要求及证明能力范例(附件1-7)。
(三)职称申报评审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书面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个人书面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瑞婷 0951-5166818
解晓岩 0951-5166839
(二)电子邮箱:3970467@163.com
(三)报送材料地点:宁夏通信学会(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信通大厦15楼1510室)
(四)相关电子资料请关注“宁夏通信学会微信公众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