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兴庆区公安分局胜利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的求助,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当天16时许,胜利街派出所接到群众张先生报警称,在嘉木花园有一只小鹰,落到邻居家外窗户上飞不起来,好像受伤了,其外貌特征明显区别于普通鸟类,希望民警予以帮助核实处理。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只鹰类鸟幼崽,只见小鹰无精打采且无法正常飞行。民警将小鹰带回所内进行简单救助,通过查阅比对,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只红隼。随后,民警联系了银川市中山公园动物园工作人员,并将该动物及时送到动物园,工作人员现场甄别,称这只呆萌的“小鹰”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目前,救助站工作人员已对红隼进行全面检查、救治,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其放归自然。(通讯员 纳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