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5月10日电(记者 杨稳玺)为持续推进弘扬红色精神和传承优秀地名文化融合发展,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党史研究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红色地名征集活动的通知》,将在宁夏全区组织开展红色地名征集活动。
据介绍,征集范围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包括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带领全国人民实现民族解放与自由、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实践中产生的具有红色印记、深厚红色文化内涵和较高传承弘扬价值的地名,包括村落、建筑物、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事件发生地和革命遗址、纪念地等。征集标准是发生重大事件的村落、建筑物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塑像等烈士纪念设施;在全国或自治区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要党史人物、英雄烈士的活动地、牺牲地;能够展示和代表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村落、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名称等。
据了解,征集活动结束后,宁夏各地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向社会集中发布,自治区民政厅将向民政部推荐,在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设立专栏进行展示,并向《中国地名大会》第三季节目组推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