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8月19日电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在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六大体系、推动关口前移、回应社会关切等六个方面求新求实求突破,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据宁夏应急管理厅介绍,新修订的《条例》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写入其中,加强安委会设置,明确安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设置和职能发挥,健全体制机制,凝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新修订的《条例》从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责任体系、优化制度体系、提升标准体系六个方面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并通过加强政府城市安全风险管控、监管部门行业风险管控、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风险管控,推动关口前移,构筑风险防控多维屏障。
为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新修订的《条例》提出,强化区域协同联动,总结宁夏牵头倡议建立黄河流域九省区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机制经验,支持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与黄河流域和陕甘蒙等临近省区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作机制。在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旅游景区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方面,新修订的《条例》首次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在活动开展前组织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明确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
同时,宁夏将强化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要强化农村自建房、农机安全、乡村旅游等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将监管触角进一步延伸至农村“最末端”。
新修订的《条例》创新硬核举措,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探索理顺工业园区监管执法体制,明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承担基地核心区内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补充设定行政处罚,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刚性约束;划定中介机构执业红线,规范从业行为。新修订的《条例》还明确加大安全知识普及、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记者 许晋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