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4月17日电(记者 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宁夏“12·15”特大电信诈骗案日前一审宣判,共有69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7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6年12月初,浙江省金华市警方向固原市公安局通报,称有人用宁夏固原市手机号诈骗当地群众。固原市警方接到线索后,即刻组织力量侦查。12月15日,警方出动150名警力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捣毁了4处诈骗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71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被告人李时权从贵州前往宁夏固原市进行传销违法活动。李时权在建立起140余人的传销组织后,组织传销人员进行电信诈骗,并要求传销人员用诈骗所得购买“产品”,获取返利。
这一诈骗团伙通过微信、QQ及有缘网、百合网等婚恋交友网站搜集获取全国范围内不特定人员信息,冒充未婚、单身女性,以找对象、谈恋爱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诱骗他人加入传销诈骗组织。对不能通过诱骗加入组织的,则以索要见面路费、疾病救治费、财物赔偿费等方式骗取钱财。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15日案发期间,该犯罪集团通过诈骗非法所得共计920余万元,被害人达137人。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首要分子李时权对整个犯罪集团起组织、领导作用,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涉案财产一律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他6名主犯分别判处12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58名普通成员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4名涉案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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