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 (记者 杨丽)记者4月6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近日,自治区教育厅正式发布了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号等12个文件,正式核准了《宁夏大学章程》等12所高等学校章程,标志着我区高等学校在依法治校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高等学校章程被视为大学“宪章”,经核准章程的12所高校为: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院、宁夏艺术职业学校、宁夏防沙治沙与葡萄酒工程学院和宁夏师范学院。这12所高校的章程都做到了“一章九制”,即一个章程包括九大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党委职责及党委会、常委会议事制度;二是校长职权以及校长办公会的议事制度;三是学术委员会规则;四是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中的二级学院的职权及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五是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及教代会规则、学代会规则;六是师生权利义务及救济机制;七是财务和资产管理机制;八是社会监督的机制如理事会、董事会、校友会的规则;九是章程制定和修改工作机制。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12所高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