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为进一步做好宁夏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进入冬季后,由于燃煤量增加和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大气污染进一步加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十分严峻,为此,我区将采取建筑施工(包括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全部停工、重点企业错峰生产、未完成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全部停产治理等硬性措施。
此次行动主要集中在冬防期间,即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小型工业燃煤锅炉在冬季采暖期必须实施停产措施;各市县政府及住建、环保、工信等部门对在用锅炉使用劣质煤、排放不达标的单位实施高限处罚;各市县要对市区集贸市场、城中村等散煤用户进行排查整治,严禁使用劣质煤炭。各地住建等部门要监督全区除水利工程外的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单位落实全部停工的要求;国土等部门要监督贺兰山东麓采砂采石企业落实扬尘防控措施,2017年11月16日起,全面停止砂石开采。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10日,工信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继续实施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自治区刚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对铸造(不含天然气炉、电炉)、铁合金、砖瓦窑等重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火电、石化、化工等重点企业和城市燃煤供热单位从11月1日起,环保等部门实施驻厂监管,实行限煤质、限排放、限总量的“三限”措施,最大限度压减工业排放。
此外,公安等部门要在确保完成2017年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要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无环保合格标志车辆查处力度,禁止“冒黑烟”车辆(包括农用车)和机动车排气不达标车辆进入市区主要道路,对违规车辆实行上限处罚。
为有力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半月现场会、月督查等制度,对于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不降反升或未明显改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特别是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地区,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究有关市县、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互联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国务院新闻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06001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宁)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宁网安备640100002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鹿璐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