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为了进一步加强寄递、物流、配送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5月16日,自治区公安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发布《加强寄递物流配送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
交通法律法规培训。
近年来,寄递、物流、配送行业迅速发展,促进了商品流通,方便了群众生活,同时,也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新问题和新考验。《倡议书》指出,寄递、物流、配送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监管作用,推动建立企业联盟,建立寄递员、物流员、配送员统一准入机制及行为标准。对寄递、物流、配送企业及寄递员、物流员、配送员实行信用管理,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曝光,纳入不良企业记录;对有多次严重交通违法记录、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工作人员,通报全行业严格落实清退和禁入措施。
同时,寄递、物流、配送企业要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投递配送考核制度,科学发单派单,合理规定配送时间,优化管理评价规则,避免因考核制度不合理导致寄递员、物流员、配送员超速、闯红灯配送。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对新增投递配送电动自行车,要一律符合国家标准,严格登记上牌。
倡导寄递员、物流员、配送员要做维护道路通行秩序的示范者,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骑行投递配送车辆,要佩戴头盔,不接打电话、不浏览微信,不分心驾驶,坚决抵制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横穿、超速、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停放投递配送车辆,要选择施划的停车位,不乱停乱放,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将与行业主管、行业组织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服务寄递、物流、配送行业的同时,加强对寄递员、物流员、配送员交通法律法规的培训,严格依法查处寄递、物流、配送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信息互通,联合实施信用惩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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