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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兴庆区法院首起涉黑案件一审宣判
2019-01-10 22:51:19   
2019-01-10 22:51:19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1月9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唐开瑞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兴庆区法院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

  兴庆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8年以来,马涛(已判刑)逐步纠集被告人唐开瑞、马峥嵘(已判刑)等多人,形成了以马涛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唐开瑞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替他人摆平事端、插手市场经营、暴力逼债、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群众,非法敛财,严重影响了银川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被告人唐开瑞为该组织的骨干成员,其加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在马涛的授意、领导下,参与违法行为3起,实施故意伤害犯罪2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

  兴庆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唐开瑞与同案犯马涛等多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称霸一方,非法敛财,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被告人唐开瑞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故意伤害他人、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唐开瑞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脱逃罪被判处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五年内又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唐开瑞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之后,于2018年2月24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自愿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兴庆区法院根据被告人唐开瑞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其所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唐开瑞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唐开瑞当庭表示不上诉。

【编辑】:胡俊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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