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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法院宣判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02-22 17:23:16   
2019-02-22 17:23:16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2月22日,由银川兴庆区法院审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公开宣判。经过庭审,法院支持了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判令被告人赔偿因非法狩猎47只斑嘴鸭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3500元、就非法狩猎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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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28日11时许,被告人郭某某将拌有有机农药的水稻撒在银川市兴庆区孔雀湖东段未结冰水面周围的冰面上,后走到湖面靠近青银高速处,把鸭群赶到其撒药的地方。当日15时许,孔雀湖工作人员巡湖时发现许多死亡的斑嘴鸭,经清点共有47只斑嘴鸭死亡,工作人员遂将被毒杀的47只斑嘴鸭死体存放在孔雀湖西侧的彩钢房并拍照、录像。当日19时许,被告人郭某某至彩钢房将白日毒杀的47只斑嘴鸭装至其车内后驾车返回家中。后被告人郭某某将其中的39只斑嘴鸭通过大巴托运的方式出售给他人,剩余8只留存家中。经鉴定,从提取的稻粒及塑料瓶内所装大米中,均检出呋喃丹成分。

  经宁夏绿森源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野生动物为斑嘴鸭47只,属鸟纲、雁形目、鸭科,被列为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认定,上述47只斑嘴鸭认定价格为23500元。

  法院宣判后,郭某某表示自愿认罪悔罪。

  据法官介绍,此案作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开宣判的案件,一方面让被告人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有类似行为的人起到震慑、警示、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公开向社会宣传了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保持生物多样性的理念与意识,动员社会公众积极保护国家野生动物资源。

【编辑】:胡俊
【责任编辑】:李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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