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原创 -> 今日网闻
宁夏社保降费最新政策来了!5月1日起执行
2019-04-29 15:30:59   
2019-04-29 15:30:59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4月29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税务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就进一步降低我区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进行解读。

  据介绍,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审核通过,我区出台了《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新政策将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政策主要内容有: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保持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
  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自2019年5月1日起,由以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为以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为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由现在的在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调整为在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据宁夏社保局局长李明介绍,我区自2015年开始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通过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惠利于企、让利于民,截至2018年共为企业和个人减负约32亿元。
  新政策执行后,预计今年可为企业和个人减负约32.7亿元。其中,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可为全区2.2万家企业减负11.7亿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保持1%,可为全区2.4万家缴费企业减负8.1亿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可为全区2.9万家缴费企业减负0.9亿元。个人方面,可为全区近56万低缴费城镇职工减负12亿元。
  李明特别提到,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对退休人员待遇不会产生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主要取决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和单位缴费比例并无直接关系。对于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调整,国家已明确今年凡涉及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计算的各项退休待遇保持不变。
  同时,我区将尽快制定养老金待遇计发过渡办法,确保待遇平稳衔接、只升不降。今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企业提高比例为5.5%左右,机关事业单位提高比例为4%,预计全区近64万退休人员受益。

【编辑】:杨兆莲
【责任编辑】:邵志权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