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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金融消费陷阱
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局揭秘“套路贷”五大“套路”
2019-08-29 18:55:00   
2019-08-29 18:55:00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琴)近年来,“套路贷”这一新型犯罪方式大行其道,不少借款人因为原本数额并不大的贷款而深陷“套路贷”的泥沼。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局揭露“套路贷”的五大“套路”,提醒群众严加防范、不要上当。  

  套路一:设置诱饵,伪造借贷假象。不法分子以“迅速放款”“无抵押”“低息便捷”等引诱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协议时以行规为由,诱骗借款人签下高于借款本金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制造假象,为后续“索债”埋下伏笔。借款人会被告知无须担心、只是例行程序、正常还款不影响,使人放松警惕。  

  套路二:制造陷阱,肆意认定违约。非法放贷方以不主动告知借款人还款途径、不主动提醒还款时间、故意失联、电话故障、系统问题等多种手段,导致还款日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故意造成逾期。此时,这些放贷方就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违约金、滞纳金、手续费。若借款人无法偿还,会被引诱去其他放贷平台“借新还旧”,贷款本息会“滚雪球式”增长。  

  套路三:刻意留痕,虚增贷款金额。非法放贷方先将合同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同时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台将虚高部分取现再返还平台,留下“银行流水与合同金额一致”的表面印象。    

  套路四:巧立名目,诱签不利协议。通过玩文字游戏,制造合同漏洞,同时设立“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房产抵押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导致借款人违约,从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

  套路五:软硬兼施,软硬暴力催收。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债务,使人产生心理恐惧。部分放贷方使用比如门口泼漆、撬门锁、尾随借款人等方式恐吓借款人,甚至采取暴力方式催逼借款人还款。

  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局提示:目前,一些不法分子乘机制造乱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坑害社会,混淆是非,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干扰网贷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消费、审慎借贷。

【编辑】:胡琴
【责任编辑】:邵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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