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洲)9月1日,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简称“新标准”)正式实施。在2003年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的基础上,新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进行了重新划分,以方便对收费车辆的辨别。其中,将8人、9人客车划分为1类客车标准,也就是与原先7座及以下小客车同为“一家”。不过其通行费在目前暂时不会有变化。交通运输部表示,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按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
9月2日,记者从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管理部了解到,连日来,宁夏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司机追问是否从9月1日起按照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对此,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管理部副部长乔燕解释说,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司机误将“新标准”的实施日期与通行费的收取日期理解为同一天了。实际上,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的具体时间是从2020年1月1日起。
根据新标准,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这也就意味着,8人、9人客车从2类客车分类中,划入到1类客车分类,与7人及以下车辆成为“一家”,高速路通行费也将按照1类客车的收费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在今年7月印发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规定,会同发展改革(价格)、财政部门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在报省级政府批准后,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这也就是说,按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是从明年1月开始执行。
按照新标准,目前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并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
明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省界站撤销后,全国高速公路将形成一张网。交通运输部表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修订,将进一步统一、规范和完善全国收费公路车型分类,支持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链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已发布。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定车型分类。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工作,并会同发展改革(价格)、财政部门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加快ETC车载装置安装。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对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要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并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广泛宣传车型分类标准修订对规范收费公路运营管理、优化提升公路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重点解读专项作业车和货车车型分类标准及有关规定,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支持车型分类调整工作,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