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原创 -> 今日网闻
宁夏司法厅明确疫情防控“十个一律”工作规定
2020-01-29 09:01:40   
2020-01-29 09:01:40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为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1月28日,宁夏司法厅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全面进入战时状态,执行战时纪律,实行“十个一律”工作规定。

  宁夏司法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一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指挥机构,健全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全系统各单位对外来和进出人员一律实施消毒、体温检测和来往地排查、登记工作;对与疑似或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曾经密切接触过的人员,以及从湖北及武汉方向来宁的人员,一律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有关疫情防控的信息获取后,一律在2小时内按程序按要求报送;疫情防控期间已安排的大型集体活动一律取消,不安排其他人员密集型的活动;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一律实行隔离封闭式管理;厅机关、监狱局和戒毒局机关的所有公务人员(除医学或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一律开始正常工作,服从组织统一调度,无重大特殊情况并经组织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在岗或外出督查检查时,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工作;全系统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准聚餐;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扰乱防疫秩序、造谣传谣惑众者一经发现,一律依纪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编辑】:王莹
【责任编辑】:贺璐璐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