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原创 -> 今日网闻
【法眼】注意!朋友圈发这种内容违法!已有人被罚…
2020-06-24 16:18:43   
2020-06-24 16:18:43    来源:宁夏新闻网

mmexport1592548312103.png

朋友圈发广告,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但是

发这样的朋友圈是违法的

你知道吗?

而且已经有人被罚了

到底怎么回事?

↓↓↓

2020年3月

有网友举报浙江慈溪观海卫某水果店

用于推广的微信号朋友圈内

出现了两则可能涉嫌违法的推广广告

其中一则是2月25日

通过“某客服1号”发布的介绍榴莲的广告

存在“全球最好的榴莲......

这个冬天最好吃榴莲了”广告字样

QQ截图20200624161704.jpg

另一则是2月26日

通过“某客服1号”发布的介绍奶油枣的广告

存在“最好吃的奶油枣没有之一了”广告字样

QQ截图20200624161712.jpg

根据举报情况

浙江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立即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调查

现场未发现标有最高级用语的广告用语

后对当事人店长进行询问调查

面对举报的问题

店长承认当时为了吸引更多顾客

曾在微信朋友圈发布

“这个冬天最好吃榴莲了”

“最好吃的奶油枣没有之一了”的广告

不过后来

他们意识到最高级用语不是很恰当

于是自行删除了

但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有关规定:

属发布“最高级”、“最佳”等禁止情形广告的行为,已被立案查处,最终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1.png

听听律师怎么说?

↓↓↓

mmexport1592982818472.png

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宁夏新闻网记者 王莹 王君卓/设计制作)

【编辑】:王莹
【责任编辑】:闫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