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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监狱管理局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管
2021-05-19 07:23:07   
2021-05-19 07:23:07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5月18日,记者从宁夏监狱管理局获悉,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入查纠整改阶段以来,宁夏监狱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队伍管理宽松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不到位,将整治从“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出台《全区监狱人民警察“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全区监狱警察“八小时外”应当遵守的3项行为规范和12项禁止性行为,教育引导全区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应遵守的各项纪律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自觉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低级庸俗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自觉同社会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办法》规定,全区监狱人民警察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不得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宗教、封建迷信等活动;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组织或参与“黄、赌、毒”,高额借(放)贷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得酗酒滋事或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或违反规定发布、传播工作信息;不得将警用标志、警服、警械及人民警察证借给或者租赁他人使用;不得有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办法》强调,全区监狱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实行齐抓共管,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督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执纪问责,用好用活“六谈两会一报告”机制,对警察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要建立与警察家属联系沟通机制,开展家庭走访活动,了解掌握警察“八小时之外”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并通过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办法》要求,全区监狱人民警察“八小时以外”需要向组织和领导报告的个人事项,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报告。监狱人民警察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警察发生违反本办法负有失察失管责任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

【编辑】:王莹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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