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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考6月10日起报名 宁夏放宽条件地方新增红寺堡区
2021-06-01 19:16:03   
2021-06-01 19:16:03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6月1日,记者从宁夏司法厅获悉,司法部发布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4日,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

  《公告》明确,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对原放宽条件地方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并对放宽条件地方进行适当调整,我区增加了红寺堡区,由原有的12个放宽条件地方调整为13个。报名人员户籍地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其中,《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施行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法学类”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法学类”,其学科代码为0301,具体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7个专业。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闭卷考试方式。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答题方式。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编辑】:王莹
【责任编辑】: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