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倪金凤 杨兆莲)1月26日,记者从2021年宁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聚焦、精准、规范、有效”的要求,积极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不断强化优化举报渠道建设。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纪委监委机关全部建成比较规范的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自治区、市两级12388举报电话全时畅通;12388网络举报功能不断优化,形成“信、访、电、网”四位一体检举举报平台,为党员群众创造了便捷参与监督的良好条件,切实发挥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联系群众“连心桥”的作用。
努力提高检举控告处理质效。紧盯举报反映的问题,强化分析研判,努力做到精准受理、及时办理、正确处置。注重以政治视角受理信访举报,努力从检举控告中透视政治生态、发现风险隐患,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日常化做好基础服务。注重对恶意举报的排查筛除,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抵制歪风邪气。紧紧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问题强化信访举报的交办督办,推动群众举报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特约监察员到信访接待一线了解、体验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经研究,2021年4月1日将自治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搬迁至自治区政府群众来访大厅,会同自治区信访局、党委政法委等部门对业务范围内外交织的群众来访问题,集中分析研判,“一站式”受理办理,让群众少跑弯路,努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努力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在维护保障实名举报人的权利方面:严格落实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的规定。对受理的初次实名举报,在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受理情况;举报承办部门会优先办理,并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制定保密制度,对检举控告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责任人员,从严进行党纪政务追责处理。对检举控告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检举控告而受到威胁或者侵害并提出保护申请的,依法及时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