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夏欣)为确保宁夏首批申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近日,宁夏未保办牵头,组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教育厅、网信办等7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组,深入金凤区、红寺堡区、海原县开展首批申报县区示范创建自治区级评价工作。
评估组一行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街道社区、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文化馆、乡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围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逐条对照《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考核细则》评分要求,对金凤区、红寺堡区、海原县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核评价,并将存在的不足当场反馈。
据悉,自2021年8月民政部部署开展全国未成年人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宁夏未保办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用心用情用力织就了一张“有温度、有力度、有专业度”关爱保护网络,全区6万余名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通过本次自治区级考核评价,有力督促推动各示范创建地区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服务体系、规范工作流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工作力度,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立体保护网,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目标。